吉政辦明電〔2022〕1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部署要求,為積極應對疫情給我省工業經濟帶來的沖擊,在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基礎上,充分利用2022年“五一”黃金假期,爭分奪秒推動全省特別是長吉兩地工業企業(不含水電氣熱等公共服務企業)恢復生產、穩定運行,最大限度彌補疫情給工業經濟帶來的損失。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支持百億級以上大型企業釋放產能、多作貢獻。全力支持重點大型企業爬坡排產,最大限度提升生產負荷,帶動產業鏈企業全線提速。對年產值百億元(2021年度統計口徑)以上“五一”假期不停產的工業企業,2022年5月份產值同比增速達10%(含10%)以上的,給予省級專項資金獎補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重點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穩產滿產。全力支持重點企業挖掘增長潛力,穩定生產運行,形成更多增量。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長春市、吉林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五一”假期不停產、2022年5月份產值同比增速達5%(含5%)以上,且當月產值凈增量超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省級專項資金獎補支持。對省內受疫情影響較輕的其他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五一”假期不停產、2022年5月份產值同比增速達10%(含10%)以上的,且當月產值凈增量超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省級專項資金獎補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各市(州)、縣(市)參照省里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鼓勵屬地內企業“五一”假期不停產配套政策措施。(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企業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五一”假期要組織干部下沉企業,逐一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督促企業落實防控措施和疫情第一時間報告制度。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主動公布定點醫院名單,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各級疾控部門要根據本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與企業建立聯系,一旦出現疫情要立即幫助企業做好現場處置等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企業做好防疫物資保障。受疫情影響較重的長春市、吉林市,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為“五一”假期不停產重點企業提供核酸檢測力量和物資支持,綜合用好抗原篩查和核酸檢測兩種方法。幫助對接好企業市場化采購渠道,確保企業防控物資需求供應,有針對性支持重點企業員工做好中藥干預防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引導重點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支持鼓勵省內重點工業企業結合自身生產和用能實際,參與省內新能源電力與常規能源電力打捆分時段交易、節假日短期交易等多類型交易模式,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交易價格。(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力支持工業企業融資服務。鼓勵省內工業企業擴大排產計劃,增加庫存儲備,對企業增產占用的流動資金需求,依托省級金融援企服務機制,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及時對接省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企業做好物流運輸服務保障。對“五一”假期不停產工業企業,及時足量發放跨省物流運輸通行證,設立省、市、縣三級服務企業物流運輸專線電話,及時協調解決跨省物流運輸堵點問題。建立重點企業鐵路運輸“白名單”制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與鐵路部門建立重點企業運輸會商機制,優先解決“五一”假期不停產企業鐵路運輸需求。(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沈鐵長春辦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支持企業不停產服務保障機制。各地區要建立服務企業穩產滿產工作專班,建立“五一”假期重點企業運行情況日調日報機制,及時報告企業連續生產情況,對企業訴求要逐企研究。建立企業問題分級分類解決機制,對企業反映的生產要素、物流運輸、原材料采購等困難和問題,要建立臺賬并“一企一策”及時辦理。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指導企業統籌安排2022年5月、6月份生產計劃,各地統計部門要加強企業數據質量核查,各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省應急廳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 |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