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
為貫徹落實《長春市支持市場主體紓困促進經濟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長府辦明電﹝2022﹞8號)精神,切實減輕參保單位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現就長春市階段性減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減征范圍
從2022年5月起,對長春市統籌區內參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部分階段性減半征收3個月。參保單位補繳減征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征政策終止后的職工醫保費,均不屬于此次減征政策范圍。按社平6%繳費的優撫對象戶、按固定金額繳費的軍隊退休戶和離休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單建統籌和統賬結合)戶、部分預交的破產企業在職人員戶、失業醫療保險戶等特殊繳費基數單位均不在此次減征范圍。
二、減征時間
依文件規定,減征時間為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對于醫療保險費已到賬未能在2022年5月享受減征待遇的參保單位,順延減征至2022年8月,即:2022年6月-2022年8月享受減征待遇。新建參保單位減征期為醫保建戶次月至2022年7月,例如:2022年5月新建參保單位減征期為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
三、注意事項
1.從2022年4月22日起,暫停參保單位2022年5月醫療保險費線上及線下核定。
2. 預計2022年4月25日后開通線上及線下2022年5月醫療保險費核定,敬請關注。
3. 已核定2022年5月醫療保險費且稅務繳費未到賬單位,同步撤銷醫保和稅務部門征集信息,2022年4月25日后重新申報核定。
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來源 | 掌上長春